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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辑:登封楼市网 2013年12月12日10:52 来源:通许县国土资源局
摘要:通许县地处豫东平原,河南省中部偏东北,位于北纬 34°15′—34°34′东经114°15'—114°34′之间。南邻扶沟县,北界开封县,东与杞县、太康相接,西和尉氏县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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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县情概况

     通许县地处豫东平原,河南省中部偏东北,位于北纬 34°15′—34°34′东经114°15'—114°34′之间。南邻扶沟县,北界开封县,东与杞县、太康相接,西和尉氏县接壤。南北长34.50公里,东西宽27.70公里,总面积767.90平方公里。 通许县历史悠久,金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因与东北咸平府重名改称通许县。除1958年底至1962年初曾短时间与尉氏县合并为一县外,各朝各代都设有通许县。1983年9月开封地、市合并,通许县划归开封市至今。

     全县共辖12个乡(镇),其中包括6个建制镇,304个村民委员会,5个居委会,611个自然村。2005年底总人口60.33万人,城镇人口16.30万人,城镇化率27.01%,人口密度为786人/平方公里,高于全省585人/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属人口密度较高的县份。

    通许县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总体平坦,由西北向东南微倾斜,地面高程多在57.5—66.5米之间,微观地貌有岗丘、平地、微洼地之区别。县域内属淮河流域涡河水系,有百邸沟、涡河、孙城河、惠贾渠、枣林沟、小青河等自然河道,水资源总量较大,尤以地下水资源最为丰富。 通许县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夏季雨热同期。土壤以沙土、两合土和淤土为主,适于多种作物种植。

    通许县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可比价)52.02亿元,较2004年增长14.0%,近年来,通许工业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以纺纱、酿酒、皮革、化工、机械制造、工艺灯饰、农副土特产品深加工为中心的工业体系,新兴电动车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正在打造中原最大的电动车生产基地。

     通许县交通便利,境内铁路,公路纵横交错,遍布全县,密(县)—杞(县)地方铁路横贯县境东西,竖(岗)—扶(沟)地方铁路纵贯南北,日南高速、大广高速穿越县境,高速公路里程达75公里,开(封)—扶(沟)公路和郑(州)—永(城)公路在县城呈“十”字型交叉。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76790.07公顷,各用地类型结构与分布情况如下:

    (1)农用地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63421.9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2.59%,其中:

     耕地面积56387.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43%,耕地中水浇地面积为49444.30公顷,占总面积的64.39%,县域的东南部各乡镇水浇地占耕地比例较大,西北部的孙营乡水浇地占耕地的比例较小,呈现出由西北向东南部随着地势的平坦和海拔高度的降低,水浇地占耕地比例逐渐增大的趋势;旱地面积为6934.07公顷,其分布规律与水浇地分布规律正好相反。

     园地面积为1639.4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13%,全县各乡镇分布比较均衡。

     林地面积为979.9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8%,与旱地分布区域大体一致,林地面积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开封市平均水平。

     其它农用地面积4415.2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5%,其中设施农用地692.67公顷,坑塘水面147.64公顷,农村道路1797.87公顷,农田水利用地691.37公顷,田坎1085.74公顷。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为11291.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70%,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9946.2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95%(其中:建制镇面积1372.28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8088.69公顷,独立建设用地485.25公顷)。

     交通用地面积1007.9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1%(其中铁路用地69.95公顷,公路用地921.74公顷,民用机场用地16.2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31公顷,本县水利设施用地相对缺乏。

     其它建设用地面积336.0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44%,全部为特殊用地。

    (3)未利用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2076.5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70%,其中:

     水域面积2003.95公顷,全部为河流水面;

     滩涂沼泽面积27.78公顷;

     自然保留地面积44.84公顷(其中:荒草地8.84公顷,盐碱地0.87公顷,沙地26.54公顷,其他未利用地8.59公顷)。

    2、土地利用特点

     (1)耕地与农用地比重大,中低产田比例高

     一方面,通许县耕地与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高。2005年全县耕地和农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高达73.43%和82.59%,农用地所占比重高出开封市平均水平79.58%约3.01个百分点,本县的土地垦殖率(即耕地比重)高出开封市平均水平68.39%达5.04个百分点,反映了平原县的基本特点。另外,本县林地面积和园地面积所占比重均低于开封市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土地质量差,中低产田面积比重较大,通许县的土地利用率虽高,但已利用土地的生产效益不高。由于黄泛物多次覆盖,沙质潮土占土地总面积的99.45%,全县土壤的主要特点是瘠薄、偏沙、贫磷,这些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差,土壤养分普遍较低,严重影响了土地生产率的发挥,致使高产、稳产田面积少,中低产田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5%左右,整理、改造任务繁重。

    (2)建设用地比重较高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4.70%,高于全省11.08%的平均水平,略高于开封市13.30%的平均水平。

    (3)土地开发程度高,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全县土地利用率97.30%,高于开封市94.31%和全省86.48%的平均水平。全县除河流以外的未利用土地面积仅为72.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0%,低于开封市3.88%和全省10.00%的平均水平。表明通许县目前土地利用程度已接近极限,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3、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建设用地缺乏统筹,结构性矛盾突出

    2005年通许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9946.22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857.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18.68%,人均用地114.4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面积8088.6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81.32%,人均用地174.59平方米(已考虑两栖人口),超过最高规定标准(150平方米/人)。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逐年加大,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却没有同步减少。

     (2)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艰巨

    目前,通许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已超过90.00%,由于耕地后备资源已严重不足,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一旦占用耕地,在本县进行耕地补充难度日益加大,耕地面积将快速减少,不但使建设用地的腾挪空间逐年缩小,而且要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也将十分艰巨。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通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了通许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规划指令性指标实施情况

    (1)耕地减少量略有超标

     1997~2005年全县各项建设实际占用耕地439.29公顷,年均建设占用耕地48.81公顷,占规划年均指标的111.46%,超过了上轮规划控制指标。

    (2)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2005年全县实际耕地面积56387.37公顷,与1996年相比,共净增耕地152.95公顷,年均净增16.99公顷。

    规划1997—2010年全县补充耕地量不低于800公顷,年均57.14公顷,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总量574.85公顷,年均实际补充耕地63.87公顷,年均指标实施比例达111.78%,超额完成了原规划指标。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

     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11500公顷,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的规划目标。

    2、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

    (1)规划实施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逐步总结形成了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报批规划审查为主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此外,还建立和完善了城镇规划用地规模审核、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审查、土地利用规划存档备案、规划实施执法监督等管理制度。

    (2)加强了土地宏观管理、保障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量指标控制、空间管制,调控了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和利用方向,实现了土地有效参与国家经济宏观调控。

    与此同时,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利用分区为指导,以县、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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