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工作方案
编辑:登封楼市网
2012年05月20日11:08
来源:郸城县国土资源局
摘要:为认真做好2012年保发展保红线工作,结合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订《郸城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2年保发展保红线工作,结合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订《郸城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点讲话精神和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按照“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和“四保两高”的总体要求,在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的前提下,着眼于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着眼于促进城乡统筹和“三化”协调发展,着眼于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保障民生,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以开展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根本途径,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为保障,主动服务、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为加快郸城追赶型跨越、实施富民强县目标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二、重点工作与责任分解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全年工作安排,郸城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共安排7项重点任务。
(一)持续加强土地调控,提升土地保障水平,拓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
1.强化规划管控,拓展发展空间。上半年,要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正和数据库建立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用地空间;以“二调”数据为规划基数,把“十二五”规划中拟确定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精准对接,对中心城区、城市新区、产业集取、乡镇、农村新型社区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进行科学调整,使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积极探索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的有效措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为“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提供资源和空间支撑。
牵头单位:规划股
2.改进计划管理,提高指标配置效率。千方百计争取指标,对县重点项目实行计划指标“点供”。对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予以重点保障。不在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内落地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用地报批。对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产业集聚区内的标准化厂房实行单独组卷上报,其他项目不得搭车报地。继续实行项目用地予审或评估制度,提高指标使用效率和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牵头单位:规划股、用地股
3.全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单独报批,鼓励使用存量土地。
牵头单位:规划股、用地股
4.完善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牵头单位:利用股
5.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除国家和省级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报批外,不得增减任何条件和材料。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预审、报批程序,加快推行网上审查、报批,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拓宽“绿色通道”,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
牵头单位:用地股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助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1.健全激励机制,巩固耕地保护成果。做好县、乡两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工作。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考核评价、离任审计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进一步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全力抓好2012年立项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入库工作,入库面积不得低于2000亩。
牵头单位:耕保股、整理中心
2.开展规模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强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农田整治重大项目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要在6月底前,至少编制1个10万亩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编制第三批试点村土地整治规划,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试点村完成报备。强化耕地质量管理,推进耕地质量等级变更监测和评价,严格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稳定,确保质量有所提高。
牵头单位:耕保股、整理中心
(三)持续转变利用方式,促进节约集约,提高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健全和落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和各项政策措施,将各乡(镇)及其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完善市场配置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采取拍卖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宗地数要达到出让总数的25%以上。
牵头单位:利用股
2.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在满足人防、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要求的同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安排县政府配套设施,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对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利用。试行产业用地出让年限弹性化,探索根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争取差别化的分期供地、登记和退出方式。
牵头单位:利用股
3.积极开展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落实《河南省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着力解决和纠正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囤地圈地闲置浪费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调整容积率和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违规用地问题。积极盘活闲置和低效使用土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年底对2006年以来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的处置率必须达到85%。
牵头单位:利用股
4.建立并推行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把土地资源节约、综合开发利用等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要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与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相挂钩,严格奖惩,在产业集聚区全面推广应用3层以上标准化厂房,合理提高建筑容积率。要在全县推广五得利面粉厂等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好经验。
牵头单位:利用股
5.适时调整完善工业用地标准,提高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努力实现土地综合利用与收益的最大化。完善土地开发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和供地合同履行等情况。
牵头单位:利用股
6.严格土地开发利用全程监管。改进土地调控方式方法,由以批地为主逐步向以供地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形成“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督”的全程监管机制,对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价格、区域分布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完善土地开发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使用、供地合同履行等情况。加强与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造成新的闲置浪费问题。实行项目检查、竣工验收制度,严格土地批后监管。2009年至2011年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要达到85%以上,今年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必须达45%以上。
牵头单位:利用股、用地股
7.扎实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达标验收。
牵头单位:利用股
(四)加强土地执法监管,深入推进“两违”治理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1.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继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意见》的落实,不断完善执法监察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对重大案件公开通报制度。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确保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力争与公安机关共同组建国土资源执法警察队伍,逐步解决土地执法案件“移交难”、“查处难”、“执行难”的问题。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股、执法大队
2.完善动态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县、乡二级执法队伍和村级土地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所、村级土地协管员的作用,把违法违规用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股、执法大队
3.深入推进“两违”治理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早部署,做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8%,确保“零约谈、零问责”。通过全面监管、严格查处,力争违法违规用地比例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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